退訂事項
- 訂房後如已完成訂金匯款,臨時因故需更改日期,以一次為限,且須在原訂住房日期7日前提出,逾期後將無法再更改日期或退款,敬請留意。
- 訂金退款比例依照「交通部觀光局定型化契約」規定:
- 預定入住日前14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100%。
- 預定入住日前10至13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70%。
- 預定入住日前7至9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50%。
- 預定入住日前4至6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百分之40%。
- 預定入住日前2至3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30%。
- 預定入住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20%。
- 預定入住日當日取消訂房或怠於通知者,不退還訂金。
- 如於入住當日發生颱風、地震等不可抗力之天災,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往,其認定應依南投縣政府發布資訊為準則,可選擇延期〔以一次、6個月內為限〕或訂金全數退還。
- 如為依防疫法規規定或依防疫主管機關要求「禁止入境、居家隔離或自主管理」,致無法如期前往預訂住宿之旅宿業,可選擇延期〔以一次、6個月內為限〕或訂金全數退還。
- 符合上述訂金退款條件,民宿主人將確認退款資訊後以匯款方式退還。